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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依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根据学校审计计划,学校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12日起对原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惠晓钟同志,进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9-81480053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处
2020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对原学生工作党委书记沈惠同志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原院团委书记易楠同志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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