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1.执行审计法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内部审计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内部规章制度和内部审计业务流程。
2.财务收支审计。负责监督、评价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部门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财务决算和财务收支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工程项目审计。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对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监督。
4.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查和评价。
5.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学校及所属二级单位部门经济活动事项实施审计调查,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提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审计整改督查。负责对学校所属二级单位部门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审计咨询服务。负责提供规范、加强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咨询建议。
8.审计中介管理。负责对学校委托的审计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并对其审计质量进行监控。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网站部门概况信息.docx】